“哭嫁”為中國盛行的一種婚禮儀式。將為人妻的新娘,對著親人悲歌慟哭,直到揮淚上轎。此俗產生甚古,起源于掠奪婚,並歷經種種婚姻形式。
人類史上曾有這樣的記錄︰考古家發現十萬年前,歐洲有一個種族,學界稱其為尼德特人。遺留的骨骼化石表明,該人種身材高大,體魄強健,在原始人群中頗有先天的優勢,可是,後來他們神秘地消失了。科學家們百惑不解,他們到哪里去了?他們的後裔是現在歐洲民族中的哪部分?可就是找不到,現代歐洲民族哪一個似乎都與他們沒關系。經過考古和人類學家、民俗學家的共同努力,謎終于找到了,他們消失了。消失的原因,既不是天災,也不是病魔,而是兩性生活無規則的惡果。無約束的雜婚,為爭奪異性,氏族內部成員相互拼斗殘殺。成批年輕力壯的男女慘死在性的爭斗中。最後,終于一蹶不振,日趨衰落,直至消亡。
人類不擺脫這種獸性的雜亂群婚,是無法再發展的。中國大地上的先民較早意識到兩性生活無約束的危害,同樣也逐步覺察直系血親聯姻帶來的人種退化。因此,不得不對獸性式的兩性關系實行一定的禁忌、限制。這些禁忌、限制,獲得了公認,遂成了種種的婚姻習俗。
首先產生的是對群婚本身的一定約束,禁止同支系的男女過性生活,要求遠系姐妹們與另一遠系的兄弟們共婚,這是亞血族群婚。這個時候,蘧氏之民,雖仍只知其母,不知其父,但從血緣上,把父母隔得遠了,有利于子女種族的健康發展和人性對獸性的掙脫。至黃帝時代,普遍實行族外婚姻,這從遠古傳說的帝王的姓氏中可見一斑。遠古帝王,大概是從母得姓。如神農、黃帝,皆為少典的後裔。而神農姓姜,黃帝姓姬,都因母姓不同的緣故。
為了得到外族女子為妻,光靠和平地交換是遠遠不夠的,我們的先祖,也不得不以武力的強暴,到他族掠取足夠的女子為妻,掠奪婚習俗出現了。古文獻《易經》中有三首爻辭,大約是上古的民歌,對此作了真實的描繪︰“賁如,皤如,白馬翰如。匪寇,婚媾。”“乘馬班如,泣血漣如。”
現漢字之“婚”,本身凝聚了遠古先祖兩性生活的一種遺俗。婚字為“昏”。搶婚雖隨時可行,終不若黃昏或夜間之為便。騎著馬,挾著弓,乘人休憩不備,以暴力求婚媾,女子豈有不哭之理。這種因被擄的驚恐、痛苦而發出的呼救之聲,便是現在一般哭嫁習俗的原始形式。以後新娘或憂或喜、或假或真的哭泣皆為此呼喊的延續。